懇請繼續支持寒格暨新聞插播

Posted on 2008年12月24日 星期三 by katejane12 in


一篇轉型文,忽然急轉直下改成發願要繼續寫政治文,原因無他;只因為厚顏立委猶在那窮極無恥的晃來盪去,也因為連中國人都在打倒共產黨的同時,狗民黨卻變本加厲、噁心至極的繼續小心翼翼地、呵護倍至地吹著捧著阿共仔的OO,更因為連老外都如此忡忡憂心,我又憑什麼不在意?



這期間正好發生了些有趣的事,要不是細心的朋友提醒,我都忘了自己早在半年前就睿智無比的寫下了我懷疑邱毅是假髮公會幕後的藏鏡理事長如此這般洞燭先機的文章;趁此機會回頭看看,我寫過的文章類型還不少,有的一邊寫著一邊盈淚,也有的一面寫著一面發噱。想想初衷,不就是想找個地方大大方方、堂堂正正的為前途仍顛坡崎嶇的台灣說說與它有關的故事,或有時可以譙一譙不滿的種種,甚有時可以與大夥分享屬於我的點滴;於是我曾化雨春風般的寫了各型各式的教學文,幾近藝術角度地用力擠出我的電影心得甚至訪問稿,也曾無所為的整理台灣史,含辛茹苦的,殷殷切切的,探索屬於咱們台灣的歷史河渠如何綿繞長流;也曾興味盎然的本著自己所知,用著自己的敘事方式,試圖讓所有閱讀文章的人們聽懂台灣從來就不是中國的一部份;即便他們心機用盡、手段盡出的要我們愚信其粗鄙羅織的編造的歷史,可悲的謊言。而今讀來,句句發自肺腑、篇篇出自滿腔的澎湃熱血。



所以,鄉親阿!懇請繼續支持寒格,讓小妹我繼續肆無忌憚的「該」下去吧!



最後,插播一則來自TVBullShit的快訊(其實哪裡都有此訊,只是此消息要引用TVBullShit爽度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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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鬧劇看到這兒,再不吠一下實在有違我的本性,即便是不引經據典、條文論述,都該讓李無恥(李慶安)啞口無言、萬口莫辯才對;事發至今數個月已悄然過去,李無恥卻仍在那喜孜孜樂陶陶又爽歪歪的,坐領我們用血汗錢納稅支付的立委高薪?!李無恥你是把台灣人當白痴?或者是根本沒把台灣人當回事?



如果美國籍會因任公職而自動失效,當年陳師孟大費周章的宣誓放棄豈不是成了盤子?再說,你李無恥既然有那個心思、體力、閒工夫開記者會、請律師、鑽研美國法律,為何不直接去宣誓放棄美國籍?難道頭殼被羅流氓摔壞啦?







接著,我想列述李無恥千辛萬苦、海底撈針查找出來的法條大抵說說我直接的想法(網路上很多專家已論述過的觀點,至少我讀過的部份,就恕不贅言了)。



The Department of State is responsible for determining the citizenship status of a person located outside the United States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e application for a U.S. passport while in the United States.







POTENTIALLY EXPATRIATING ACTS







Section 349 of 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8 U.S.C. 1481), as amended, states that U.S. citizens are subject to loss of citizenship if they perform certain specified acts voluntarily and with the intention to relinquish U.S. citizenship. Briefly stated, these acts include:







1. obtaining naturalization in a foreign state (Sec. 349 (a) (1) INA);



2. taking an oath, affirmation or other formal declaration to a foreign state or its political subdivisions (Sec. 349 (a) (2) INA);



3. entering or serving in the armed forces of a foreign state engaged in hostilities against the U.S. or serving as a commissioned or non-commissioned officer in the armed forces of a foreign state (Sec. 349 (a) (3) INA);



4. accepting employment with a foreign government if (a) one has the nationality of that foreign state or (b) an oath or declaration of allegiance is required in accepting the position (Sec. 349 (a) (4) INA);



5. formally renouncing U.S. citizenship before a U.S. diplomatic or consular officer outside the United States (sec. 349 (a) (5) INA);



6. formally renouncing U.S. citizenship within the U.S. (but only under strict, narrow statutory conditions) (Sec. 349 (a) (6) INA);



7. conviction for an act of treason (Sec. 349 (a) (7) INA).



第一個劃線處說明的是,無論何種形式的放棄,都必須出於當事人「自願」;像李無恥現在的情況,即使放棄了也叫做是「被逼的」「心不甘情不願的」,基於這一點,她的祖國United States,會克盡保護子民之責,確保她的國籍繼續有效。



更甚者,第二個劃線處,也就是李無恥死掐著不放的情形,翻成中文白話就是「任他國公職」;惟基於一個中國原則,美國會否承認[中華民國立法委員]「他國公職」呢?答案你知我知,萬惡的阿共仔猶知之也!



所以我說李無恥李無恥李慶安李慶安,捨不得可愛慾滴的美國籍,就挾著你的厚臉皮儘早滾吧!若真沒想保留美國籍,立刻宣誓放棄沒那麼難吧?可無論你決定如何,這些年來斂得的不義之財煩請通通吐出來!



補槍:維基都說你還有美國籍了,你還在靠腰三小爭辯個鬼阿?



道歉啟示:是的,我內心深處的OS方才失態了,但這是面對這種天地不容離譜情事的正常反應哪!請體諒、原諒我吧XD。



來轉型吧!(下)

Posted on 2008年12月14日 星期日 by katejane12 in ,


說要轉型,就忽地有成堆狗屁倒灶想該該叫。沒辦法,該該叫是我的招牌阿!(而該該則是我的小名之一)這篇文其實是要寫食記」的;所以在該之前,要先來辦正經事,也就是說說我在何時吃了什麼?在哪吃?為何會去吃?好不好吃?怎麼個好吃法?下次還會不會再去吃?...等等等等等。所謂食記,應該就是寫這些再附個之類的吧?



寫到這,直覺的想法就是,這還真不符合我的風格阿!但我是一言既出,八馬都難追凱特簡阿!所以...各位觀眾!食記來了!



我在何時吃了什麼?

就在昨天,我吃了義麵坊



在哪吃?

在大直,順帶一題,它沒有分店,什麼東區中山北那些與它無關喔!



為何會去吃?

因為想吃所以去吃。



好不好吃?

好吃。



怎麼個好吃法?

以每盤150元內的價格,它的好吃法應該算是好好吃喔!的等級。



下次還會不會再去吃?

會。



附圖

因為拍的不好,所以縮小小的比較美。



A青蔬雞肉奶油細麵B辣味雞肉蕃茄管麵

C義式臘腸PIZZA

D每日湯-蘑菇濃湯超多蘑菇,而且有個超挑嘴的人直誇好香!

E就招牌看到別人在拍(可能也是部落客喔!),才很愛學的拍一下。

F凱薩沙拉(小)(小的沒有培根跟雞肉的樣子)有個不吃青菜的咖不但吃了,還說頻頻稱是的直說好吃呢!


義麵坊是少數我心甘情願排隊的店(背景人潮已經特殊處理)(因為自拍所以其實沒拍進幾個人,但排很長就是了)(閃光燈拍得臉青筍筍,真歹勢)



我還是忘了跟小筆電合照,先用昨天拍的搞笑偽中分照來充充場面好了





原來的瀏海





於是乎,我完成了我的轉型之路,事實證明,我骨子裡的熱血及熊熊烈火並是無法因此熄滅。像我先前所寫的罪不及妻孥也,好有學問喔! 這樣的戲碼,也仍繼續在台灣如火如荼的上演,狗民爛黨還正義凜然的要為政治犧牲品修選罷法,叫我怎麼熄火呢?



所以說,我來發個願吧:如果我這篇食記處女秀可以被推超過5星,下一篇,就復出來個正宗道地的政治文好了。



欸?阿不是說轉型?





拜託...我是專長文不對題,興趣開砲講古,話題綿遠流長的凱特打結耶!怎麼轉都是我的型啦(硬抝)

來轉型吧!(中)

Posted on 2008年12月8日 星期一 by katejane12 in


天當然還是聊未完的話題-「轉型」。其實我的部落格本來就不是只寫政治文...;但大夥兒不知曾幾何時起就似乎、彷彿、好像執意的要將我定型為政治魔人或是深綠份子;老實說,我承認我對台灣政局還有爛媒依然一勁兒的不滿,但我更深知局勢早就難以回天,對現今馬政府根深蒂固、絕無變故的不將台灣人放再眼裡、完完全全不當一回事的認知,更讓我預想到,政治罵文只會越寫越憤慨、越寫越杜南無奈,最後甚或無語問蒼天;任憑我們再怎麼該再怎麼叫,都拿他們沒輒,豈不是徒增他們的爽度而已?



再者,更無力的是-怎麼寫也影響不了所謂的藍丁丁。我想所有台派朋友們寫這些再再引經據典,動輒大費周章數字分析的政治文,不是在寫心酸的,更不是嘔心瀝血個老半天,只求同盟讚許鼓勵,大家手牽手、心連心,圍個圈圈愛台灣到天明吧?簡而言之,寫文的部分意義,是希望影響到立場不同的那些人吧?哪怕只是些微再些微的影響。於是我們夙夜匪懈的盯緊新聞,查找破綻,擷取證據,輔以佐證,就奢望能有半點機會影響到一兩隻小藍丁,不知大家有無斬獲?我個人是覺得...難阿!!



當然難阿!臉上寫著「我是綠吱吱」其實跟寫著「嚴禁藍丁丁」並無二致嘛!哪個小藍會亂闖進來看得自己歸藍X火?久而久之,就真的成了這夥人一直不停的在自爽而已,那麼意義何在呢?想想若當年陳水扁 高舉反中,甚至台獨旗幟參選,能當選嗎?能貪虎嗎?值得深思...。



所以當年搞什麼尬舞,辦什麼斷臂拔河,都無非是想藉由一些毫不相干的群眾活動,拉近想法不同人們的距離,無論藍綠都有人愛跳舞,無論藍綠都有人愛運動;如此一來大家開啟了相同的話題,不再彼此排斥,久而久之,小藍藍越看阿扁越可愛,越覺得那綠似乎也不那麼刺眼。最後,便在選票上,綠綠的那一格,蓋下了戳章。於是乎,也就有夢相隨,希望最美了。



好了,講到這,大家可還記得哀家今天的主題是「轉型」?以上所述,絕非離題;先前所寫的來轉型吧!...之聽說是開箱文(上)叫做是[] ,這篇中集當然就是[]啦!下一篇自然是萬眾矚目的[] 以及[] 囉!到底我要怎麼把這些廢話精闢而嚴肅的分析給轉到合到這樣的話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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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話一句,敬請拭目以待.......。



  • 對了,我正在煩惱跨年要去哪慶生,請給我點意見吧!(我好想搭飛機出國阿阿阿阿阿!!)(我知道這是很幼稚的願望啦啦啦啦啦!!)


  • 嗯,我生日是1月2日(開放祝福!!)(不禁止送禮!!)

  • 至於我本人與小筆電的合照,也一樣敬請期待下集囉^^!!

來轉型吧!...之聽說是開箱文(上)

Posted on 2008年12月4日 星期四 by katejane12 in


信嗎?這篇文章我分了好多天才完成,原因當然不是因為我有語言障礙或是間歇性失憶等諸類怪症頭;而是因為錢歹賺,鎮日庸庸碌碌於世俗紛擾的、成堆的、做不完的他媽的工作中掙脫不開...;各位關心國家大事的朋友們就快別為難我了,那種還得消化新聞查找資料實事求證精闢入裡鏗鏘有力鞭屍猶痛發人深省救國救民的文章,我要再寫,恐怕真會神經斷線......或者說,會因憂國憂民憂天下進而抑鬱而終也說不定,諸位於心何忍阿?



言歸正傳(哪來的正傳阿?),雖然凱特向來走文不對題路線,但字裡行間其實是很用心的想辦法偶而對題一下的!所以還是請各位大德再瞄一眼今日的題目;是的,老娘我要轉型!!因為某先生任期長達四到八年,我實在無法想像我因為不想關注政治話題而無梗可寫的窘境,當務之急,唯有轉型



首先,我要像諸多[知名部落客]一樣,三不五時就來個開箱文,擇期不如撞日,各位觀眾!開箱文來了!



從前從前,也就是昨天,我終於憑著一股建設台灣的衝勁,敗了HP MINI 1000,可我已經注意它很久了...並不是沒頭沒腦的胡買,真的。

未開箱圖





從前從前,也就是2008年11月6日,我在蔡恩的部落格被它閃到,後來便開始打聽、諮詢、比價,但還是拖了一段時間就是了(哎喲,我很忙啦!)

開箱中





寫完這兩段,其實已經不知道開箱文還能寫些什麼了。知名部落公、知名部落嬤們,生一大篇又一大篇的開箱文彷彿比生蛋還簡單,我真是崇拜你們阿!(但我無法...)

開箱後



總之它小而美,並且可以輕易塞進我包包裡(任何包包),深得我心。

開箱後之二



箱都開了,到底還能寫什麼呢?難道要蓋回去重開一次箱?

好啦!包包也不錯...



寫到這,不難發現,我難以走3C贊助商路線,發了這篇文,恐怕就再也不可能有廠商要我試用3C用品(我這是何苦呢?),更加不會有寫不完的開箱文了(泣)!無法走這條我夢寐以求的路線,還能走哪一條呢?而我,又還能轉什麼型呢?





請待續...





BTW:上一篇的待續,因已經忘了續集的梗,必須取消。這篇為免發生相同憾事,將在12/7前完成續集...